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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龙中学教师读书学习制度
作者:教导处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量:3164 更新时间:2014/2/17 19:42:13

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重点之三——“抓教学督促”之“读书学习制度化”的相关要求,为帮助教师养成良好读书习惯,构建学习型学校,打造书香校园,促使教师终身学习,特制定《回龙中学教师读书学习制度》。

一、读书学习内容

教师每学期至少阅读两本书,其中一本必须是教育教学理论专著,另一本可以根据自己的任教专业、兴趣爱好,选择有利于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或发挥个性特长的书籍。

二、读书学习要求

1、每学期任课的教师,必须参加读书学习活动。其他人员参加读书学习,按此制度执行。

2、每学期开学后两月内,教师应到学校图书室借好本学期需要阅读的书籍,交由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。图书管理员到期将教师借阅情况汇总后上交教导处备案。

3、教师读书学习时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(读书摘录——必须注明出处),读书笔记(读书摘录)写在当期的《看课学习研究记录》中的“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记录”之中,篇幅不够时,可续写在后边的“政治学习记录”之中。

4、学期末参加读书学习活动的人员必须写好一篇读书心得,任课教师在组内交流后由组长统一收交教导处,其他人员直接上交教导处。

5、鼓励教师自己订阅或到学校图书室以外的其它地方借阅书籍,参加读书学习活动。

6、希望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师把读书学习所获所得向学生介绍,带动学生一起参加读书学习,以丰富读报等课余时间活动内容,提升学生学习兴趣。

7、教师有义务将自己在读书学习中接触到的“好书”向同伴推荐,尤其是教育教学方面的好书籍。

三、读书学习考核

学期末学校根据图书室的借阅情况、教师平时的读书笔记(读书摘录)及期末上交的读书心得进行考核,其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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